在近日,有一对已经订婚的情侣之间出现了很大的矛盾。男方给了女方二十八万八的彩礼钱,女方随后就用这笔钱买了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写了她一个人的名字。男方在知道这件事以后,就提出要解除婚约。人们在看这笔钱应该属于谁的时候,会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觉得这是给女方的保障,也有人觉得这是给小家庭用的启动资金。这件事情并不简单,因为在它的后面还有大的麻烦存在。
事情要从两个人订婚的时候开始说。按照当地的风俗,男方的家里凑出了288000元,把这笔钱作为彩礼打到了女方的个人账户上面。这个钱的数目不算小,它表示了男方想要结婚的诚意,也让双方正式有了婚约的关系。在那个时候,两家的长辈和两个年轻人都感到高兴,他们认为婚事已经定下来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准备婚礼以及一起生活。
在钱到账之后,女方心里有了她自己的打算。她没有跟未婚夫进行商量,也没有告诉男方的父母,而是悄悄地把她自己攒下的18万元存款取了出来。加上那笔彩礼,她的手里总共有30多万元现金。她看中了位于市中心的一套小公寓,她觉得位置不错,价格也在预算之内,于是她决定用全款买下它,把它当作自己未来的一个依靠。
买房的手续办得很快,房产证上面只写了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她认为婚姻里面有变化,手里有一套房子才觉得安稳。这笔钱是从彩礼变过来的,但是既然到了自己的卡里面,怎么处理就是自己的自由。她把这套房子看成是“个人保障”,她觉得这样能让自己在婚姻里面更有信心,不会完全依靠对方。
男方在事后才知道这件事。当他看到巨额彩礼变成了女友名下的房产时,他感到不清楚。他本来以为这笔钱会用于装修新房,或者作为两个人生活的开始资金。现在钱没有了,变成了一套和他没有关系的房子。他觉得自己的信任没有被尊重,彩礼的用途被改变了,他在生气的时候提出了退婚。
这件事传到网上以后,马上就有了很多讨论。有一部分人支持女方,他们说彩礼给了女方就是女方的钱,她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买房子也是正常的投资。还有一部分人站在男方这边,他们觉得彩礼是两个家庭给新人的祝福,应该用在共同生活上,女方这样做很自私,破坏了婚姻的信任,退婚也不冤。
从法律方面来看,女方的做法没有错。婚前收到的彩礼一般看作是给女方个人的礼物,她用这笔钱和自己的存款全款买了房,并且把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这算是她婚前的个人财产。因为法律保护个人的私有财产,所以男方很难通过法律的方法要回这笔钱或者要求分这个房子。这样做是符合规定的,但是在感情上让人不好接受。
这就带出了问题的中心,就是认知错位。男方认为彩礼是共同体属性的启动资金,里面有着共建新家的期望,女方却把它看成风险隔离的安全垫,想要的是个人资产的绝对保全。一方想要绝对的共同投入,另一方想要绝对的個人退路。这种根本观念的冲突,比金钱纠纷更难调和。
这次事情里最不好的地方,不是买房这件事,而是整个过程里没有说话。女方在做这个关于钱的大决定之前,没有和男方先商量。这种只由一个人做的动作,让男方觉得不安全。这说明了一个事实:在结婚的时候,合法的事情不一定合理,如果没有老实的商量办法,再多的钱也换不来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