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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超50万就让员工买单?东莞一餐饮店登上热搜

在2026年10月,广东东莞的一家餐饮公司发布了一项新的规定。由于店里的钱一直不够用,老板想让员工一起承担损失。这个消息出现之后,网络上有很多人在讨论。人们都在说,这是大家一起克服困难,还是用别的办法少给钱。这件事并不简单,里面有不少情况。

这家叫莞饮莞食的公司,现在的日子不好过。从今年四月开始,门店的生意就一直在下滑,算下来累计的亏损超过了50万元。面对这么大的亏损,管理层坐不住了。为了停止损失,他们搞出了一个内部通知,这个通知名叫“部门独立核算、绩效联动方案”。这个方案听起来挺专业,其实它的核心目的就是为了填补亏损。

这个新方案在十一月一日开始实行。规则说明月薪高于四千八百元的员工需要拿出工资的两成来分担亏损,如果亏损额太大,超出的部分由股东承担,而月薪低于四千八百元的基层员工不用参与这次分摊,所以受影响的主要是中高层和老员工。

公司给这个政策加上了好听的说法。通知里面写着“凝心聚力、共渡难关”,并且用了很多像“绩效核算”这样的专业词。乍一看这像是正常的管理调整,但实际上这就是让员工出钱来补公司的账。这种包装的方法,想要掩盖“扣工资补亏损”的真实想法,让原本生硬的规定看起来稍微合理一点。

公司的强硬态度让人很难接受。通知里没有商量的余地,员工只有两个选择,就是接受扣款或者提交离职申请。这其实是变相的二选一,让员工表态。这种单方面下发规则的做法,忽略了劳动者的感受,缺少基本的尊重,把经营风险转嫁到了打工人身上。

这里面的道理很简单,就是权力和责任不对等。平时店里赚钱的时候,老板有定价、选址和营销的权力,利润都进了老板口袋,普通员工没有分红。现在店里亏了,风险通过制度传到员工的固定工资上。只共享利益,不共担风险,这是大家反感的原因。

这件事在网上变多以后,让很多人一起说。很多网友说,他们懂实体店做生意很难,但是不能不做法律允许的事。真正的互相帮助应该是在大家平等商量的基础上做的,不是强迫别人做的。大家不喜欢的是那种“赚钱时自己拿,亏钱时一起担”的两样做法,觉得这样既不对,也不合法律。

律师对这件事也有清楚的说明。按照法律的规定,员工只有在因为故意或者大的过失而让公司受到损失的时候才需要赔钱。客人不多、竞争很厉害这些情况是做生意的风险,它们和普通员工没有关系,公司不能把这些风险转给员工。劳动法说公司不能没有理由就少发工资,这种自己一个人改绩效规则来补亏空的做法,因为没有和员工商量好,所以相关的条款是没有用的。

虽然在短的时间里面,这个做法也许可以让公司减少一点钱的压力,但是在长的时间来看,这里面有很大的问题。这会花掉员工对公司的相信,让重要的人离开公司。大家的心不在一起了,带队伍就变得难了,这反而可能让店变得不好。对于公司来说,这可能是拿了小的东西丢了大的东西,得到的比失去的少。

如果公司真的强行扣款,员工也有办法。大家要把内部通知和劳动合同以及工资流水等证据留好。如果权益受损,大家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要求补发被克扣的薪资。法律支持劳动者,面对不合理的摊派,大家要用法律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