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职工退休后因工龄认定问题起诉人社局 检察机关抗诉后人社局重新认定并补发养老金差额
这件事真是让人为这位朱大姐捏把汗,但也为检察机关的“较真”点赞!简单来说,就是一位酒店退休职工,因为退休工龄被认定少了四年,结果跟人社局“杠”上了,打了好几场官司都没赢,最后还是检察机关出面,才为她讨回了公道。
这位朱大姐,1987年12月就进了一家酒店工作,当时还是合同制工人。按理说,这工龄应该从那时候算起。可到了2021年12月,酒店给她办退休的时候,人社局给出的文件上,她的“参加工作时间”却变成了1992年1月!这一下就少了整整四年!
朱大姐肯定不服啊,这可不是小事,直接影响到养老金。她就去找人社局,要求重新核定工龄。结果呢?人社局一口咬定:“没缴费记录,就算不上养老保险年限!” 2022年1月,人家直接给朱大姐发了“答复”,意思就是:你那一时期没缴费,所以这四年不算数。
朱大姐不甘心,又去申请行政复议,结果市政府还是维持了人社局的决定。接着,朱大姐把人社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那个“答复”和复议决定,让重新算工龄。结果,一审法院也觉得人社局没啥错,驳回了朱大姐的请求。朱大姐上诉、申请再审,都没成功。
眼看官司打到“绝路”了,朱大姐就找到了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接到这个案子,某市检察院和江苏省检察院可不是“走过场”。他们可以说是“较真”到底,把案子“拉网式”地审查了一遍。
他们怎么做的呢?仔细看了所有卷宗材料,还专门约谈了朱大姐和人社局的人,听取各方说法。找到当年和朱大姐一起工作的同事(梁某某)询问,还跑到区档案馆、商务局去查酒店的档案,甚至去社保中心查退休职工的档案。
还去了省市两级侨联,因为朱大姐当年是以“侨属”身份招工的。最后,还专门开了个听证会,把证据都摆出来,让大家一起评判。经过这一番“深挖”,检察机关发现了好几条关键线索:1987年,区政府就有文件说了,招收的华侨眷属职工要参加社会保险。
虽然那批92年以前的社保卡有些“瑕疵”(比如缺少印章),但上面明明白白写着职工姓名、工资、单位、个人缴纳情况等,其中就有一张是朱大姐的!这证明她当时确实在缴纳社保。
社保中心有《结算表》显示,酒店在1987-1991年期间,确实为职工缴纳了劳动保险。虽然找不到具体名单,但结合朱大姐的社保卡,证据链就形成了。
跟朱大姐同时期的同事梁某某说,她自己也没92年之前的社保卡,但退休时工龄也得到了认定。这说明,当年对工龄的认定标准,可能并没有那么“死板”,而是有更灵活的考量。
这些新证据,足以证明朱大姐在1992年之前,确实是符合参保条件,并且酒店也为她实际缴纳了保险。所以,人社局之前以“无缴费记录”为由不予认定,显然是“审核不严”。
有了这些铁证,江苏省检察院依法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抗诉。法院再审后,法检两家联合梳理案情,共同推进问题的实质性解决。
2025年6月26日,人社局终于“服判”,重新认定朱大姐1992年之前的四年工龄,并补发了她应得的养老金差额。朱大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这场持续了三年多的官司,也终于画上了句号。
这案子能解决,少不了检察机关的“较真”。但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值得深思:为什么当年的社保卡会“不翼而飞”,影响了职工的退休待遇?
为此,检察机关还向人社局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他们加强对职工档案的管理,特别是社保卡的保管和核实,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遇到不公正待遇,即使官司打不赢,也不要轻易放弃,可以寻求检察机关的监督。同时,也提醒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做好档案管理,保障每一个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