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愿意交,而是要建立一种彼此之间的信任!
话说有一种保障,以前是这样规定的:
你每个月交钱,交满15年,到你60的时候,往后每个月你就可以拿到一笔钱,一直拿到你离开这个世界为止。
可是、但是,现在这个保障的条款变了:你现在每个月依然交钱,但交满15年不行了、你必须交满20年,而且60的时候拿不到钱、必须要等到63的时候才能拿钱。
于是乎,很多人都在想一个问题:今天可以这样变、明天是不是可以那样变呢?那么我现在交钱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而且这个风险是不可控的、是自己无法规避的——不可抗力造成的风险。
我个人觉得:交保障应该签订一个合同、该怎么样就怎么样,而不是随便的改变合同条款。
大家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