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一初二13岁女孩,偷摸把家里2条10000多的金项链,卖给了金店。店家一看乐坏了,也没给家长打电话,就回收了,还怕家长找来,直接把金子熔掉了。
女孩妈妈要求金店原样返还。店家一口咬定:当时问过女孩,女孩说是妈妈给的,不用联系家长。
一个刚满13岁的初中生独自拿着价值过万的贵重首饰变卖,店家真能相信这是家长允许的?常年从事贵金属交易的人,都很清楚未成年人缺乏独立处分大宗财产的能力,这种单方面的推托理由显然无法成立。
更值得关注的,是店家当场把金饰熔成金料的操作。如果交易过程合规透明,只需按照正规要求查验登记即可,收货后直接改变物品形态,导致原物无法复原。
然而法律规则对这类行为的界定非常清晰。13岁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处置上万元贵重财产的行为,在法定代理人明确拒绝追认的情况下,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贵金属回收在经营层面上也有着明确的行业规范。按照规定,回收机构必须查验出售者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详细记录身份信息并核实财物来源。
面对未成年人独自交易贵重物品,金店既不核实身份也不向监护人求证,完全脱离了法定的审慎义务。
事情发生后,属地监管部门迅速介入。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家长反映后依法展开核查,于2026年10月23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同时针对金店违规回收的线索,依法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其实类似的民事纠纷此前已有典型判例。天津宝坻法院审理过一起同样是13岁学生私卖黄金的案件,金店未加核实便予以收购,并在事后将首饰转卖,法院查明事实后判决买卖行为无效,由店铺向家长承担折价补偿责任。
在笔者看来,这类纠纷反复出现的实质,是个别经营者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忽视了合规红线。二手黄金交易存在差价空间,个别从业人员面对辨识能力不足的未成年人,选择放弃核实程序,甚至熔化原物,造成原物无法返还。
擅自熔化原物并不能阻断责任承担。买卖行为依法无效后,即便实物无法原样返还,商家依然需要承担财产折价赔偿的法律后果,同时还要面对行政部门的依法查处。
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行业法规。遇到未成年人处置贵重财物时,严格履行身份核验和监护人确认程序,才是保障交易安全的唯一途径。
信息来源: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