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蹲田埂上,对着同名老牛念叨。
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七八分,苦根小,也耕了半亩。
你耕的多少就不说了,说了你会觉得我羞你。
这段我读了好多遍。
每次读到这,我都顿一下。
他蹲田埂上,对着同名老牛念叨。
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七八分,苦根小,也耕了半亩。
你耕的多少就不说了,说了你会觉得我羞你。
这段我读了好多遍。
每次读到这,我都顿一下。
不是感动,是突然想通件事。
福贵埋了七个人。
他爹、娘、家珍、有庆、凤霞、二喜、苦根。
七座坟,七次亲手送至亲。
每回读者都觉得他撑不住了,每回他都熬过来了。
那他为啥不自杀?
为啥亲人全走了,还牵老牛过活,连自杀念头都没冒过?
细想特合理。
他早年赌光百亩田,本来就没对生活抱啥光鲜期待。
从云端摔泥沼的落差,早把娇气磨没了。
后来被抓壮丁,在死人堆扒大衣取暖都熬过来。
家里人一次次散了又聚,从生病到离世,几十次被命运磋磨,早认了命,不会纠结为啥偏自己倒霉。
更别说家珍攥着半袋米带娃回来的时刻,凤霞烧哑后总拽他袖子的触感,这些细碎的爱早刻进骨血。
他好好活着,就是替先走的亲人,把没走完的日子接着过。
谁懂啊,活着本身就是种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