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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对于该法院的管辖权范围、检察官权力及安理会作用等条

中国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对于该法院的管辖权范围、检察官权力及安理会作用等条款有保留意见。目前这8个反对美国制裁该法院的国家各有特点。

国际政治这盘棋,有时候比电视剧还精彩。美国刚刚对一家国际司法机构挥起制裁大棒,没想到,率先站出来唱反调的竟然是八个传统伙伴。更耐人寻味的是,中国、美国、俄罗斯和印度都没有加入这家法院,却对其持有不同态度。一个国际刑事法院,为何能让西方阵营内部出现分歧?八国究竟在维护什么?中国又为何始终保持自己的立场?

2026年10月9日,美国宣布对国际刑事法院这一机构实施制裁,将此前针对部分法官和检察官的限制进一步扩大。根据美方安排,新制裁涉及金融交易及技术服务,并设置了过渡期限。

这可不是普通的外交口水仗。国际刑事法院虽然设在荷兰海牙,但日常运转离不开国际金融体系。一旦相关限制全面落实,法院的资金往来、人员工作以及技术服务都可能受到影响。

美国给出的理由,是维护本国主权和人员利益。此前,国际刑事法院围绕美国及其盟友相关人员展开调查,引发华盛顿强烈不满。2024年,该法院还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发出逮捕令,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美国认为,国际刑事法院不应随意对非缔约国人员行使管辖权。然而,单方面利用经济制裁限制国际司法机构运转,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国际司法争端究竟应该依靠法律解决,还是依靠谁的经济实力更强来决定?

就在美国宣布制裁的当天,加拿大、丹麦、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和英国八国外长发表联合声明,明确表示反对,并重申支持国际刑事法院保持独立、公正和完整。

这八个国家虽然都与美国关系密切,但各自的考虑并不相同。

日本的处境尤其微妙。国际刑事法院现任院长赤根智子是日本人,2024年当选院长。如今美国直接制裁她所领导的司法机构,日本自然难以保持沉默。

日本既依赖日美同盟,又是国际刑事法院缔约国。面对美国的行动,东京需要同时顾及双边关系与国际司法承诺,两头都不能轻易放下。

加拿大、英国和丹麦则有另一层考虑。这三个国家都是美国的重要安全伙伴,但同盟关系并不意味着所有问题都必须保持一致。

近年来,加拿大与美国存在贸易摩擦,丹麦围绕格陵兰岛问题承受来自华盛顿的政治压力,英国也需要在对美合作与自身外交原则之间寻找平衡。

不过,这些分歧不能简单理解为八国反对制裁的直接原因。它们此次共同强调的核心,仍然是维护已经参与的国际司法体系。

法国、德国、意大利和荷兰则与国际刑事法院存在更深的制度联系。

1998年,《罗马规约》在意大利罗马通过,为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奠定法律基础。2002年,规约正式生效,法院随后开始运作。

荷兰更是特殊。国际刑事法院总部就设在海牙,法院遭遇运营困难,荷兰自然首当其冲。法国、德国同样长期支持多边司法合作,不愿看到国际机构受到单边制裁的持续冲击。

但需要说明的是,国际刑事法院并非联合国的国际法院。前者主要追究个人涉嫌战争罪、危害人类罪、种族灭绝罪等严重国际犯罪的刑事责任;后者是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主要处理国家之间的法律争端。

国际刑事法院也并非没有争议。

2023年3月,该法院对俄罗斯总统普京发出逮捕令,涉及乌克兰儿童被非法转移等战争罪指控。俄罗斯拒绝接受有关管辖主张,事件持续引发国际争论。

有意思的是,中国、美国、俄罗斯和印度都不是《罗马规约》缔约国。这几个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国家没有加入,也反映出国际刑事司法制度仍面临普遍接受程度的问题。

中国的态度尤其值得关注。

1998年《罗马规约》通过时,中国就对法院管辖权、检察官自行启动调查的权限以及安理会作用等问题提出明确关切。

中国主张,国际刑事司法必须尊重国家主权,遵循国际法基本原则,防止司法权力受到政治因素干扰。

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反对惩治严重国际犯罪。中国支持建立独立、公正、有效并具有普遍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制,希望相关制度通过实际行动赢得国际社会广泛信任。

到了2026年10月,美国与国际刑事法院的矛盾再次升级,八国公开表达反对,也使国际司法体系面临的新挑战更加突出。

八国计划继续支持法院运转,并在2026年12月召开的缔约国大会前,与非缔约国保持建设性对话。这意味着争论并未结束,接下来各方如何协调立场,仍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