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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相太难看了!上海,男子为结婚,向女友转账300000余元作为彩礼。可没曾想,女

吃相太难看了!上海,男子为结婚,向女友转账300000余元作为彩礼。可没曾想,女友竟直接退回了,还非要男子备注上“无偿赠与”,男子想着马上就是一家人了,便照做了。可在两人举办婚宴后,女友却迟迟不愿领证。男子无奈,只好想要回彩礼,两人就此一拍两散。可女子又不愿退钱,男子无奈,只好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对此,女友霸气回应:“他备注了无偿赠与,这个钱就是我的,不退!”

张先生一直觉得,证领了,婚姻才算真的成了。他和女友李某恋爱多年,从心底里是奔着结婚去。

后来,婚宴定了,婚纱照拍了,新房也装修了。钱像流水一样花着。他想着,只要李某能点头领证,无论花多少钱都值得。

可李某对领证一事总说再等等,几番推脱。直到后来,两人彻底翻脸,还打起了官司。

张先生和李某原本是情侣,在谈到谈婚论嫁后,双方都同意按照当地习俗走。张家准备礼金,李家提要求。

为缔结婚姻,张先生曾以现金和转账等形式,向李某支付钱款。数额越来越大。

为表诚意,他给钱从不含糊。而相反,李某对张先生的大额转账则很谨慎。甚至有些转账退回去,要求张先生都备注上“无偿赠与”或“赠与”的字样。

张先生无疑都照做了。一来二去,足足30余万元转了出去。两人后来还办了婚宴,共同在一起生活。外人眼里,他们就是夫妻。只是差一张结婚证。

可这张证,李某始终没去领。任凭张先生怎么催,李某就是不领证。

后来,张先生忍无可忍,觉得李某大概率就是为了钱,并不是真心和自己结婚过日子。于是提出让李某还钱,两人一拍两散。

李某同意分手,但就是不还钱。张先生无奈之下,只得一纸诉状告上法院。

在张先生看来,他向李某转账的30万余元,都是为了结婚。而现在婚姻没成,李某应当返还。

而李某则有不同的看法,她认为当初转账是张先生自愿的,且备注了“无偿赠与”,不附带任何条件,故不应还任何钱。

此事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直言,“李某如意算盘打得好,从开始就是骗感情骗钱,根本没想着结婚。”

也有网友认为张先生实在太傻,或者说他被爱情冲昏头脑,往李某的陷阱里跳,他不吃亏谁吃亏呢?

其实,明白人一眼就看穿了李某的把戏。

为什么她会让张先生把转账备注“无偿赠与”。因为,从法律上来讲,我们所说的“彩礼”是一种附条件赠与的性质。

向女方给付“彩礼”是为了让女方同男方领证结婚过日子。一旦这个条件没达成,女方依法要退还彩礼。

而本案中,李某之所以让张先生备注“无偿赠与”,是为了让这笔钱的给予不附加任何条件,即便以后她分手了,男方也对其无可奈何。

李某的“野心”昭然若揭,可谓良苦用心。

但她终究是计差一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按习俗为缔结婚姻给付彩礼,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应当支持。

虽然李某让张先生备注了“无偿赠与”字样,但备注只是形式。可法院看的不只是四个字,还涉及转账背景、款项用途、转账者的真实意思等。

恋爱期间的小额红包、日常消费,可以算作是赠与。但筹备婚事期间的大额转账,明显超出恋爱消费,又和婚嫁相关,依法应认定为“彩礼”。

法院结合在案证据,最终认定张先生向李某转账的约20万元属于彩礼性质,依法判由李某进行返还。

当然,即便这样,张先生依然损失了近10万元,代价不可谓不小。

我认为,张先生的例子对大家而言也是个警示。

谈婚论嫁是人生大事,切勿冲动儿戏:很多人一谈婚论嫁就上头,觉得谈钱伤感情,结果不谈钱更伤自己。到头来,婚事没谈成,积蓄也没了,何其可悲!

所以说,在谈婚论嫁姻中,甚至在恋爱中,大家都一定要保持理性,虽然说感情里的真心很珍贵,但也不能盲目付出。

相处时,多一份警惕,多一份清醒,才能避免让自己的真心变成别人获利的工具。

对此,你怎么看?作者加速成长计划热点观点畅聊会(信源:大河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