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出轨”惹得祸!贵州遵义,一对夫妻长期感情不和,两人貌合神离。后来,男方干脆背着妻子和女同事发展成为不正当男女关系。妻子偶然知晓后,当即和男子发生争吵及肢体冲突。第二天,妻子越想越气,冲动之余,她竟开着车子直接撞向男子,致其身体多处受伤。结果,妻子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获刑2年10个月。这还不算完,男子事后还将其告上法院索赔180000元。网友:“这就是冲动的代价,有理也变成了无理。”
女子梅某和夏某是结婚多年的夫妻,日子早就过得寡淡无味。两人长期关系不和,平日里小吵不断,隔三差五就要因为鸡毛蒜皮的事闹上一场。
梅某心里早就对这段婚姻死了心,本想着就凑活过下去。可那段时间她隐隐觉得,丈夫夏某有点不对劲,下班越来越晚,手机也总藏着掖着,接电话都要躲着她。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这里面肯定有事。
果不其然,她偶然发现了丈夫和女同事存在不清不楚的男女关系。再三追问之下,夏某也承认了。也正因此,两人爆发了激烈的争吵,甚至动起了手。
争吵过后的那一晚,梅某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满脑子都是丈夫出轨的画面,越想越气,越想越觉得不甘心。她觉得不能就这么算了,必须要狠狠地给夏某一个教训。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梅某就出了门。她开着一辆借来的小轿车,前往夏某平时打扫卫生的路段。
在看见夏某后,她二话不说直接踩下油门加速撞了过去,夏某被撞倒在地,当场不省人事。
后来经鉴定,夏某身上共有3处轻伤一级、3处轻伤二级。前后治疗共产生医疗费86650.84元,后续还需做内固定取出、瘢痕修复等手术。
而梅某在撞人之后,对交警谎称是交通事故,想要以此逃脱责任。然而,经警方调查后,拆穿了梅某的谎言,认定此事是刑事案件,梅某构成故意伤害,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的确,从法律角度来看,梅某铁定是吃不了兜着走。
1、她蓄意报复的意图明显。
2、她开车撞向夏某,致使夏某身体受伤严重,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
3、事后还谎称普通交通事故,试图掩盖蓄意伤人的事实,主观恶性较深。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梅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法院根据其犯罪有关事实,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10个月。
这还不算完,事后夏某又一纸诉状将梅某及借给她车的人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合计180000余元。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单来说,梅某开车将夏某撞倒,致其身体受到伤害,这就是侵权,这就是过错,梅某毫无疑问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那有人要问了,如果不是渣男出轨在先,梅某至于这样做吗?
《民法典》第1043条也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义务,但这项义务是婚姻中的道德与法律约束,不能作为故意伤害他人的免责挡箭牌。
无论梅某何有种理由,都不能作为伤害夏某的借口。
在这里,当然不是在为夏某出轨的事情辩解,他出轨肯定不对,但问题的解决方法有很多种,但绝对不是梅某这种。
最终,法院考虑到夏某存在着出轨在先的过错,酌定由梅某承担90%的责任,即赔偿夏某152000余元。至于余下的10%,则由夏某本人承担。
怎么说呢,对于梅某走到这一步,就个人而言,我是既惋惜又感慨。
其实现实中,很多人遇到感情背叛,都憋着一股气,总想用极端方式给对方一个教训。殊不知这是冲动之下做出的错误之举,是大错特错。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对方出轨,对方的背叛,对方的错,你有理。为了出一口气,你去极端报复,小事闹大,有理也变为了无理。到头来,吃亏是还是你自己。
可以很容易丢弃的东西叫做“垃圾”。你去认真,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去较劲,岂不是拉低了自己的身份。
所以说,对于梅某而言,此事未必没有最优解。既然夏某已做出选择,梅某大可大大方方提出离婚,并要求多分财产、索赔精神损失,然后潇洒转身离去,重新开启自己的生活,何乐而不为呢?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