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四岁的男孩,在餐厅里跑了几步,脖子被勒出了红印,然后被全网叫做“摸屁股的男童”。
这件事,从一开始就被带偏了。
8月26号晚上,长沙一家餐厅里,一个四岁的小男孩在过道里跑来跑去。跑着跑着身体歪了一下,手不小心碰到了旁边一个女顾客的屁股。就这么一下。
监控拍得清清楚楚,孩子手碰到的瞬间,人还在跑,根本没有停下来,也没有回头看。就是一个小孩跑太快没站稳,手甩出去碰到的。
但那个女顾客不这么认为。她姓熊,二十出头,在网上做自媒体。孩子碰到她之后,她当场就炸了。先是大喊让孩子站住,孩子吓得继续跑,她冲上去一把揪住孩子的衣领,死死拽着不放。
孩子当场就哭了,脖子被勒出了一道红印子。然后她掏出手机拍了视频,发到了网上。视频标题写的是——“在餐厅被4岁男童摸臀”。
这四个字一出来,评论区直接炸了。无数人涌进来骂家长、骂孩子,说现在的小孩怎么这么早熟,说家长怎么教的。
直到完整监控被曝光,风向一夜之间翻了。监控里看得很明白,孩子就是在跑,手甩到了她身上,没有停留,没有刻意,甚至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那问题来了——一个四岁的孩子,知道“摸臀”是什么意思吗?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付建律师说得特别直白:四岁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心智远没成熟,连控制和辨认能力都没有,他做的动作根本够不上性骚扰。
北京迅腾律师事务所的高芳芳律师也说,这个年纪的孩子根本理解不了触碰的性含义,不存在什么“故意”。
说白了,一个四岁孩子,连“屁股”和“胳膊”的区别都未必分得清,你跟他说“性骚扰”,这不是对牛弹琴吗。那这事到底谁有理?
平心而论,孩子跑动碰到别人,家长确实有看管不到的地方。这一点,孩子爸爸自己也认了。他在后来的回应里说得很清楚:愿意为孩子的无心之失道歉。
但问题是,孩子爸爸道歉了,女方的态度呢?三次调解,全部谈崩。男童父母态度其实不算硬。他们当面道了歉,医药费也赔了。他们只提了一个条件——你把我孩子脖子勒出红印了,这个事,你是不是也该道个歉?
小熊不干。她的理由是:我不是故意的,所以我不需要道歉。可孩子脖子上的红印子,难道是孩子自己勒出来的吗?
她把孩子被勒的事情,从自己的视频里删得干干净净。发到网上的只有一句话——“被四岁男童摸臀”。
她后来自己回应过蹭流量的质疑,原话是这么说的:“我就是干自媒体的,当然希望流量,但不会被流量裹挟颠倒黑白。”
这话说得挺硬气。可你看看她干的事——把无意触碰说成“摸臀”,把四岁孩子说成“性骚扰”,把完整监控里对自己不利的画面全部剪掉。这叫不被流量裹挟?
这分明就是踩着流量往上爬。这件事闹大之后,网友也没闲着。一天时间,她的学校就被扒出来了。
她就读的是马来亚大学设在安徽新华学院的国内预科班。预科一年学费九万,读完一年再去马来西亚继续读本科,整套下来花的钱,少说四五十万。
她之前一直在网上以“安徽新华学院女大学生”的身份发内容,实际上就是挂了个名,正式的马来西亚大学录取资格还没拿到。
一个家里能拿出几十万供她出国的女孩,对着一个四岁孩子死咬不放,这个画面怎么看怎么别扭。
网友扒出这些之后,她的账号很快就被平台禁止关注了。
事情走到这一步,最让人难受的其实是那个孩子。孩子爸爸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了一句话——孩子这几天一直问他:“爸爸,我是不是做错了事?”
一个四岁的孩子,在餐厅跑了一下,手不小心碰到了别人,然后被一个成年人揪着衣领勒脖子,被拍视频发到网上,被几百万人叫做“摸屁股的男童”。他做错什么了?他唯一的错,就是跑得太快了。
人民日报后来发了一篇评论,里面有一段话值得所有人琢磨:4岁幼童在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性意图和辨别能力,用网友们的话说就是“一个4岁孩子懂什么?”但“摸臀”这样的字眼,很容易引来流量狂欢。
人民日报还说了另一句话:寻常的小矛盾,闹到调解三次不成,还要诉诸法庭。个别人小题大做甚至无事生非,借用话术攀扯上公众普遍关心的话题,就可能造成极大的流量漩涡和公共资源浪费,甚至引起对立和撕裂。
这话已经说得很重了。小熊现在说要走法律途径解决,男童父亲也表态会积极应诉。这事最后会怎么判,法院说了算。
但有一个事实已经改不了了:一个四岁的孩子,脖子上带着勒痕,被叫做“摸屁股的男童”。这个标签可能比任何判决都更难抹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