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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老人一事,家属、调解员要有所惩处,法律法规对这种事情要有所完善。 1、从开

帮扶老人一事,家属、调解员要有所惩处,法律法规对这种事情要有所完善。

1、从开始要索赔十万元的理由,你扶了,就跟你们有关系了,到你不赔,就威胁要把老人搬到店门口,这不是简单的索赔,而是在敲诈勒索。

2、家属面对有关部门的调解仍然底气十足,丝毫没有感觉自己有错,在调解人和稀泥的情况下,家属们反而觉得自己占了上风,这是刻在骨子里的无理取闹,不讲道理。家属的这种不正之风以及行为,必须制止、惩处。

3、官方已经证明帮扶老人店主没有过错,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在退回店主钱的同时,应该嘉奖,给予见义勇为旗帜,让其挂在店里。

4、有关部门那几个人员,自我反省,加强培训,提高自我业务能力。你们是要为百姓处理事情的,而不是见事就想和稀泥,这样做,只会降低在老百姓心中的地位。所在部门,应对当事调解人给予一定的惩罚。

5、完善有关法律制度,扶不扶这种事情的争议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从2007年南京彭宇案,法官王浩那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开始,到如今已经十几年过去,都是大家有所讨论,有争议的点。做了好事,反而被讹诈,对于做了好事的人来说,这是极为的不公,而讹诈一方,一点事都没有,所以造就有时会看到人情冷漠。这都是被逼出来的,如果说,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对于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不仅要表扬,更要规定嘉奖。对于这种讹诈行为,给予惩处、处罚,严重后果的甚至拘留,判刑,这类事情,在社会上就会少很多,社会的风气也会更加的好。
不然,每次都是要靠受伤害一方到网上求自证清白,求公正,这是影响非常大的。

评论列表

深呼吸
深呼吸 2
2026-08-25 17:49
敲诈勒索
总有刁民阻碍社会文明进步
总有刁民阻碍社会文明进步 1
2026-08-25 22:12
这次的事件,从头到尾都跟法治没关系,全靠社会舆论给它们压力才得到反转,所以应该以,该起诉的起诉,该处分的处分,来结束这件事,做成铁案供以后的案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