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年,章太炎在《苏报》上对慈禧破口大骂。慈禧大怒,要把他处死。然而章太炎却提前躲进了租界不出来,最后慈禧便想了个歪主意对付他。
1903年的上海,租界和华界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天地,华界归清朝官府管,租界由外国人把控,清朝的律法在这里不好使。
《苏报》就开在上海,原本只是普通小报,后来开始大量登反清的文章,一下子在全国传开。
这一年,章太炎写了一篇《驳康有为论革命书》,登在《苏报》上面,文章里面直接点名批评慈禧,还写了“载湉小丑,未辨菽麦”,公开斥责清廷统治,报纸公开发行,各地都能读到,消息很快传到北京,慈禧看到内容之后勃然大怒。
这件事,放在清朝内地,就是实打实的大逆不道,按大清律法,这种言论是要判死刑的。
那时候清政府最怕的就是这种公开写文章鼓动造反,老百姓本来就对朝廷不满,报纸再到处传播,朝廷的威信就保不住,所以慈禧第一反应,就是要把章太炎抓来处死,杀鸡儆猴,压住民间的反清声音。
可麻烦来了,章太炎人待在上海公共租界里面。
清朝官府不能直接带兵冲进租界抓人,于是两江官府就去找租界的工部局,反复交涉,要求把章太炎交出来,带回华界处决。
官府一边施压租界,一边四处打探章太炎行踪,章太炎没有逃出上海,就留在租界范围之内,不跨出租界一步。
章太炎不是躲进什么密室,就是利用租界的特殊规则,只要人不出去,清朝官府没有权力直接抓人杀人,清政府这才发现,想直接把人拉出去砍头,这条路走不通。
硬要引渡人犯,租界这边一直不肯松口,当时还有一件事,记者沈荩被清廷杖毙,海外报纸大肆报道,外国舆论对清朝残酷刑罚很反感,各国领事更不愿意把人交给清政府处死。
眼看引渡无望,慈禧和朝廷就想出一个歪主意,人拿不回内地杀,那就直接在租界法庭审判,想逼着租界判章太炎永远监禁,一辈子关在监狱里面,等同于变相处死,以此达到震慑效果。
清政府直接下场,充当原告,聘请外国律师,在租界的额外公堂起诉章太炎,一同被牵扯进来的,还有写《革命军》的邹容,邹容看到官府抓人,自己主动到巡捕房投案。
1903年12月,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清朝这边的官员当庭提出,章、邹二人按律应当凌迟处死,希望租界直接判永久监禁,英国陪审领事当场不同意这个判决结果,不签字,这个判决就没法生效。
这就能看明白,租界也不是什么同情革命,本质是守自己的司法管辖权,不愿意完全顺着清政府的意思办事。
官司来回拉扯,拖到1904年5月21日,最终正式宣判:章太炎监禁三年,邹容监禁两年,服刑期满之后驱逐出租界。
这个结果,和清政府想要的死刑、终身监禁差得很远,慈禧想要杀人立威的计划彻底落空。
案子结束之后,《苏报》报馆被查封,可有意思的是,经过这场官司,章太炎、邹容的文章反倒流传更广,《革命军》大量翻印,传遍国内各个省份,革命思想传播得比之前更快。
1905年,邹容在监狱里面患病去世,章太炎坐满三年牢,1906年刑满释放,直接离开上海,去往日本继续从事革命宣传工作。
清政府费了巨大力气,发动外交、打官司,不仅没有压住革命声音,反而给革命做了一次大范围宣传。
苏报案是晚清很有代表性的一桩文字狱,清政府手握全国权力,却因为租界的特殊格局,没法按自己的想法杀掉章太炎,表面看,是外国人的规则挡住了清廷的屠刀,根源还是晚清国力衰败,国家主权遭到分割。
但也要看到,这场案子最大的变化,是民间思想已经压不住,朝廷越想封杀文章,老百姓越想读,严刑重罚不但吓不住读书人,反而让更多人看清清政府的腐朽无能。
章太炎敢公开写文章痛斥当权者,不是单纯胆子大,是当时社会已经积蓄了大量不满,邹容牺牲,章太炎坐牢,也进一步唤醒大批年轻人投身反清,这件事也预示,单靠压制言论,已经挽救不了摇摇欲坠的清王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