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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女子车辆被雨水浸泡,不愿蹚水,她到超市想要袋子,店员给了她5个大小不同

山西运城,女子车辆被雨水浸泡,不愿蹚水,她到超市想要袋子,店员给了她5个大小不同的袋子,不料,女子转头就拍视频造谣,谎称自己花钱买袋子惨遭超市拒绝。超市老板看到视频,误以为员工做错事,特意带人上门诚恳道歉,女子却避而不见,老板只好调监控,真相彻底反转,老板怒而曝光全过程。

万家超市老板遇到了一件特别让人寒心的事。

本来是超市店员好心帮忙,结果被顾客反咬一口、到处造谣。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运城下大雨,路上积了很多水。

有个女子的车停在路边,被雨水给泡了。她想把车倒出来,但是路上全是积水。

女子不想弄湿鞋子,就跑到附近一家超市,想找几个塑料袋套在脚上。

超市店员特别热心,看她是应急用,直接随手拿了5个大小不一样的塑料袋,免费送给她,一分钱都没要。

甚至还帮女子把货送上车,全程态度很好,也没有拒绝她。

在店员眼里,就是顺手帮个小忙,举手之劳而已,谁也没料到,这点好心,最后换来的却是恶意抹黑。

女生拿到袋子,套好鞋蹚水走了。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她转头就拍了一条视频发到网上,完全颠倒黑白。

她在视频里撒谎说:去超市买菜,自己掏钱买袋袋都不给,唉,倒霉,无语。

女子还把超市的名称给发出来。

现在短视频传播特别快,这条假视频一发出,很多不知情的网友都信了。

大家都开始指责这家超市,说超市小气、不近人情、服务态度差。

一时间,超市名声被搞臭了,好多人误会超市,生意和口碑都受到了影响。

超市老板刷到这条视频之后,完全不知道真相。

他第一反应就是:是不是自己员工态度不好,真的得罪顾客了?老板心里特别愧疚,觉得是自己管理不到位,让顾客受委屈了。

为了挽回顾客,也为了给顾客道歉,老板特意带着员工,专门跑到这个女子家门口,想当面好好道歉,看看能不能弥补过失,把事情解决掉。

可离谱的是,老板上门之后,这个女子直接躲着不见,门都不开,根本不愿意沟通。

这时候老板就觉得不对劲了:如果真是超市做错了,为啥不肯接受道歉?反而一直躲着?越想越可疑,老板就回到店里,调取了当天的监控录像。

监控清清楚楚记录了全过程:女生进店要袋子,店员二话不说免费给了5个,全程客客气气,根本不存在拒绝售卖、态度不好的情况。

真相大白之后,老板又气又心寒。自己员工好心帮忙,自己主动低头道歉,结果换来别人恶意造谣、恶意抹黑。

就因为女子自己的小心思,随便编谎话,在网上乱带节奏,害得超市被骂、名声受损。

老板实在忍无可忍,直接把整件事的经过和监控视频发到网上,让大家来评评理,也让所有人看清这个真相。

可能很多人觉得,不就是拍个视频吐槽吗,能有多大事?其实不是,网络不是随便撒谎的地方,乱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

这个女子故意编假话发视频,让大家误会超市,降低超市的口碑,属于诽谤、侵犯名誉权。

超市可以要求她删掉视频、公开道歉、恢复名声,要是因为造谣造成损失,还能让她赔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造谣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还可能触犯刑法里的诽谤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目前,老板发视频还原事情经过,但女子的账号已经设置为私密。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大家纷纷留言,遇事不要只发一面之词,网传和事实往往相反。也有人建议老板起诉女子污蔑。

说实话,做人做事要有良心,别人好心帮你,你不感恩就算了,还反过来造谣抹黑,实在不应该。

网络看着自由,其实一言一行都受法律约束,随便编谎话害人,最后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件事也提醒我们,善意值得被善待,别让好心人心寒;同时也告诫所有人,不要随意在网上造谣传谣,凡事讲证据,说话负责任。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