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说:
“我采访过一个系列强奸犯,他说女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你会发现有些男人交往过很多女孩,可他就死追那一个。
甚至不惜违法犯罪,也要把这个女孩搞到手。所以女孩子千万不要轻易跟男人睡到一起,那样很危险。”
李玫瑾教授接着分析道:“为什么他会这么说?因为在犯罪心理学看来,‘得到’和‘征服’是两码事。”
那个罪犯告诉我,有些女孩对他来说只是发泄对象,得到了也就扔了;但有一种女孩,身上有一种让他无法掌控的“清冷”和“边界感”。
这种女孩不会轻易委身于人,她们对自己有要求,对他人有审视。正是这种“难以得到”的特质,反而激起了这类偏执型男性内心深处的占有欲和破坏欲。
他说,如果一个女孩太快和他发生关系,他在那一刻会瞬间失去对这个女孩的敬畏之心,只剩下生理满足后的轻视。而当这种轻视累积,加上求而不得的疯狂,一旦遭到拒绝,就很容易从“爱”演变成极端的恨意。
所以,所谓的“危险”,不仅仅是指身体上的侵害,更是指当你过早地交付一切,你就失去了观察对方的筹码。
人性往往是经不起考验的,在荷尔蒙退去后,真正能保护你的,是你在这个关系中不可随意冒犯的底线,以及那份让他觉得“你值得慎重对待”的矜贵。
守住底线不是为了考验对方,而是为了在危机来临前,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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