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送我妈上车,回来打开包,里面多了个信封。
两张一百的,新的,边角对得整整齐齐。
我拿着就往下跑。追到小区门口,她还没走远。
我说妈,这个你拿着。
她摆手:拿着。
我塞回她手里,她攥住我手腕,劲不小:又不是给你的。
我问,那是给谁的。
她说,你别管,拿着,别让孩子知道。
车开走了,我攥着信封,站了半天。
说实话,我第一反应还是还。大男人收妈的钱,说出去像什么话。
那天我想了一上午,越想越不是那个事。
我原以为她怕我手头紧。后来想想不对。她在我家住这半个多月,给孩子买鞋、发红包,一样没少掏。她不是没钱,她是分的,给我这份,是单另备的。
再想,孩子过生日她给红包,我退回去过一回。我说妈你留着。她哦了一声,把钱收了。
这回她学乖了。不给孩子,给我,还嘱咐别让孩子知道。换了个我推不掉的招。
钱是新取的,两张都是。钱包里的旧票她舍不得动。新取的,就是专门办这件事的。
我悟过来的时候,心里不是滋味。
她不是看我缺这两百。
她是还想当那个给的人。我给她买东西她死活不要——收,她不习惯;给,她做了一辈子。我退一次,就是断她一次。
打那以后我改了规矩:她给的,当场收,当天用,用给她看。
孩子秋衣她带的,孩子当场穿上满屋走。萝卜干寄来,我当面拆开吃一块,说比超市的香。上个月一袋炒花生,我带到单位,下午拍张空袋发她:没了。
她回我一个字:嗯。
我看得出来,她一回给得比一回坦然。
现在她走之前,我还是翻包。信封、塑料袋、报纸包的,啥都有。我不追了。
上礼拜她落下半袋烙饼,我给孩子当了两顿早饭。